一、指令概述
? 正式名稱:歐盟無障礙法案(European Accessibility Act,EAA),即指令(EU)2019/882。
? 實施時間:2025年6月28日正式生效,旨在補充和擴展《歐盟網頁可訪問指令》(EU 2016/2102),統一歐盟成員國對ICT產品和服務的無障礙要求,消除市場流通障礙。
? 核心目標:確保殘障人士平等訪問在線產品和服務,促進無障礙產品和服務在歐盟范圍內的自由流動。
二、執行時間表
場景
執行要求
2025年6月28日后新投放的產品/服務
必須立即符合無障礙標準。
2025年6月28日前已簽訂合同的服務
可在合同期內繼續使用,最長過渡期至2030年6月28日(不超過5年)。
2025年6月28日前投入使用的自助終端
可繼續使用至使用壽命結束,但最長不超過投入使用后20年。
三、覆蓋范圍
(一)產品范圍
1. 消費類計算機硬件及操作系統
? 個人計算機(臺式機、筆記本電腦)、操作系統。
2. 自助終端設備
? 支付終端(POS機)、自動柜員機(ATM)、售票機、自助值機終端、信息交互式終端(非交通工具集成部件)。
3. 電子通信終端設備
? 智能手機、平板電腦、路由器、光貓等具有交互式計算能力的設備及輔助設備。
4. 視聽媒體服務終端、電子閱讀器。
(二)服務范圍
5. 電子通信服務(不含機器對機器傳輸服務)。
6. 視聽媒體服務訪問。
7. 客運服務相關要素(不含城市/郊區/區域運輸):
? 網站、移動應用程序、電子票務服務、實時旅行信息服務、歐盟境內交互式自助終端(非交通工具集成部件)。
8. 個人銀行服務、電子書及專用軟件、電子商務服務。
(三)豁免范圍
? 2025年6月28日前發布的預先錄制的時間媒體(如舊視頻)、Office文件格式。
? 可訪問數字地圖服務(若已提供導航關鍵信息)。
? 第三方非受控內容(非經濟運營商開發或資助的內容)。
? 存檔內容(2025年6月28日后未更新的靜態內容)。
四、核心要求
9. 產品設計與說明
? 包含清晰的銘牌標識、說明書、警告語等使用說明。
10. 用戶界面與功能
? 設計需滿足殘疾人的訪問、感知、操作、理解和控制需求(如屏幕閱讀器兼容、語音交互等)。
11. 支持服務無障礙
? 技術支持和客戶服務需提供適合殘疾人的溝通方式(如手語視頻、文字聊天等)。
五、推薦標準
? EN 301 549:作為EAA的推薦性參考標準,為ICT產品和服務的無障礙設計提供技術指導,后續將重點解讀該標準細節。
六、關鍵影響
? 企業合規義務:無論公共機構或私營企業,需確保網站、應用程序及相關產品符合無障礙標準,否則可能面臨市場準入限制或法律處罰。
? 市場統一性:消除成員國間法規差異,推動無障礙產品和服務在歐盟范圍內自由流通,促進包容性市場發展。
如需進一步了解合規細節或EN 301 549標準解讀,可關注后續官方指引或專業合規咨詢。